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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下午去找店長談打工的事情

但其實店長是派了另一個員工跟我解釋合約需要填的資料...等

發了一本合約要我回家填寫..很麻煩低合約

還有一張紙上面寫著上班服裝儀容的規定

不能留指甲.上班要綁頭髮.戒指只能戴一個.耳環一對.項鍊不能戴..

一堆規定啦..日本就是這樣囉!!

接著就帶我去以後要上班的"精肉"部門打聲招呼.

裡面兩女(其中之一屬媽媽型)另一男(長相無趣的三十歲男子)

不知道我能不能跟他們和樂相處呢?!

還有那裡散發著很濃的消毒水味..不知道是不是拿來消毒肉用的

想到我以後要呆在這就...有點想昏倒

自己想了一下.就覺得我自己是瘋了嗎??怎會答應店長什麼工作都可以~~

別的同學工作都很正常阿就我的工作特別好笑!

不過很多人是經由別人介紹才有工作的

我是靠自己去找的..雖然工作內容很不滿意但是就做做看囉...

我一直在安慰自己耶~~

我瘋了吧????

如果我真的做不來我想我也不會勉強自己去硬做

我不想要自己太痛苦...這樣會被說是大小姐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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