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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明明補完習好累喔
但是卻怎翻也睡不著
半夜還給我那個來是怎樣ㄚ~~
肚子超痛的@@
我恨~~~~~女生怎降可憐
而且隔天還得去上班
想到勞基法請假規定我好憤怒
為什麼?那個來肚子痛的半死卻逼我們要請半薪病假呢

兩性工作平等法中關於生理假之規定為何?

1.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,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。

2.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。這哪是病阿~這明明就是生理現象耶搞什麼~~

3.生理假薪資之計算,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。
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,勞工普通傷病假未住院者,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。普通傷病假一年內合計未超過三十日部分,工資折半發給。

4.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,雇主不得視為缺勤,而影響其全勤獎金。此點為生理假與病假不同之處以為這樣就可以撫平女生的不滿

5.這樣的規定女性受僱者並非每年多出十二天之生理假,生理假日數係併入病假合併計算,薪資之計算亦依病假規定辦理。

 

 
亂七八糟~女生的權力都被欺負了@@
妳們說對不對~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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